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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办理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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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矿许可证审批

办事规程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1986年3月19日第六届全国人大通过,1996年8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大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52号)。 3、《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1998年2月12日国务院令241号令)

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16个工作日内办结。

受理范围:

开采下列矿产资源,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登记,颁发采矿许可证: 1、国家规划矿区和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内的矿产资源; 2、领海及中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的矿产资源; 3、外商投资开采的矿产资源; 4、本办法附录所列的矿产资源。 开采下列矿产资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登记,颁发采矿许可证: 1、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以外的矿产储量规模中型以上的矿产资源; 2、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登记的矿产资源。

其它告知事项:

砖瓦粘土采矿权延续、变更、转让事项需经过区(县)初审;采矿权出让、转让需通过本市矿业权交易中心实施具体出让、转让交易。

网上受理

企业网上业务办理指南

  1、目前企业可以在网上办理哪些业务?
  企业登陆上海规划和国土资源网()“网上办事”栏目,进入“上海市地矿管理信息系统”后,可办理:采矿权探矿权)的新立申请,变更申请,延续申请,转让申请,注销申请,以及探矿权的保留申请等相关业务。

  2、如无法正常登陆“上海市地矿管理信息系统”,应如何处理?
  1)用户应使用IE6.0以上的浏览器,显示器分辨率设置为1024×768。如果是Windows XP的操作系统,XP具有自动拦截窗口功能,必须在IE浏览器的属性中将此功能去掉,具体操作如下:
  a) 右击桌面Internet Explorer图标,选择属性。
  b) 在隐私选项中,将下方的阻止弹出窗口前面的勾去除。
  c) 此外,如果IE浏览器中装有一些插件,如雅虎助手、3721、google工具栏等,必须将这些插件中的阻止窗口弹出功能设为不可用。
  2)用户需将IE属性中的所有关于ActiveX选项设为可用,具体操作如下:
  a) 右击桌面Internet Explorer图标,选择属性。
  b) 选择安全选项,然后点击自定义级别按钮,将ActiveX控件和插件选项下面的所有和ActiveX有关的选项设为启用。
  3)如遇登陆故障,请咨询技术热线63193188*05308。

  3、如何取得网上业务办理的操作手册?
  企业登陆“上海市地矿管理信息系统”后,右键点击页面上方菜单中的“帮助”按钮,即可下载“上海市地矿管理信息系统操作手册”。
  如在系统操作过程中遇到困难,请咨询服务热线63193188*05308。

  4、企业何时办理业务?
  企业登陆上海规划和国土资源网(http://www.osuncap.com),进入“上海市地矿管理信息系统”填写有关申请的项目信息,打印《申请单》并加盖公章后,携带相关资料,到北京西路95号东二楼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行政业务办理中心办理有关手续。办理时限为20天。

  5、企业网上业务办理注意事项?
  企业进入“上海市地矿管理信息系统”后,系统首页会给出企业所对应的采矿权(探矿权)许可证项目状态的提示信息,采矿权(探矿权)许可证项目有效期限的提示以及需要补件的项目信息提示。企业在提交申请后,需关注此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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