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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浦区养老设施布局专项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为积极应对上海深度老龄化的趋势,构建适合上海特色的养老设施体系,提升城市养老服务的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满足多层次、多元化养老服务需求,实现养老服务均等化的目标,结合杨浦区实际建设情况和发展目标,特编制《杨浦区养老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14-2020)》(以下简称本规划),充分满足杨浦区人口老龄化趋势与养老服务需求实际,以构建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格局为目标,建成规模适度、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覆盖面广、满足多层次需求的养老设施空间格局。

  二、规划范围

  本规划范围为杨浦区行政范围,面积60.56平方公里。

  三、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期限为2014-2020年,展望户籍老年人口高峰值为2025年。其中近期为2014-2016年,中期为2017-2020年,远期展望至2025年。

  四、规划目标

  机构养老床位数(含普通养老床位数和老年护理床位数)达到预测高峰年户籍老年人口总量的2.5%以上。其中,老年护理床位数达到户籍老年人口总量的0.75%。鼓励全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的均衡布局、综合设置,打造15 分钟养老服务圈,实现社区全覆盖。

  五、 机构养老设施布局规划

  5.1 规模需求

  至2025年,预测杨浦区户籍老年人口达到峰值46.7万,按户籍老年人口2.5%的配置标准,规划全区养老设施床位数至少需要达到11675张。根据杨浦区分期户籍老年人口预测,规划至2020年,户籍老年人口为43.17万人,机构养老设施床位数需达到10793张。机构养老设施床均面积按30平方米/床标准设置,部分用地面积较小、建筑容量较低的地块床均标准可适当缩减。

  在机构养老床位数中,规划老年护理床位指标为户籍老年人口总量的0.75%,即机构养老床位数的30%。

  5.2 规划导引

  按照杨浦区各街镇城镇化水平、老年人口集聚特征与服务需求,对各项街镇机构养老设施布局给予空间导引,分为优化完善类和重点配置类两类政策区域,其中新江湾城街道、五角场街道、五角场镇街道为重点配置区,其他的各街道镇均为优化完善类。

  (1)优化完善类街镇主要是成熟城镇化区域,地区人口和需求相对稳定,需求较为集中,如江浦街道、殷行街道等。规划策略以完善补充为主。至少设置1 处养老机构。鼓励使用存量用地或通过混合使用方式举办养老设施。建议养老机构设置规模以小型、中型为主。

  (2)重点配置类街镇主要指下阶段发展人口导入重点区域,如新江湾城街道、五角场街道、五角场镇街道等。规划策略以重点配置为主。至少设置1 处独立占地的养老机构,床位数应高于全区平均水平。建议养老机构设置规模以中型和大型为主。

  5.3 布局方案

  到2020年,全区规划养老设施共61处,总建筑面积约30.31万平方米,按标准可建设机构养老床位数10945张,达到2020年预测户籍老年人口数的2.5%。主要包括:

  区级设施:规划保留1处,在待建1处,规划共建设养老床位数1200张;

  街道级设施:规划保留39处,在待建5处,既有规划落实1处,新增挖潜14处,现状取消10处。规划可建设养老床位数10749张。

  到2025年,全区规划养老设施共67处,机构养老床位数可达到11949张。

  六、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导引

  6.1 规模需求

  按照全区和各街镇的服务人口,确立社区居家养老设施总建筑面积。规划以常住人口数作为服务人口计算基数,并且形成五年动态评估机制,确保设施与需求的匹配。

  按照千人指标40㎡/千人计算,规划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筑面积总量需达到53000m2。

  6.2规划引导

  (1)均衡布局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应实现城镇与农村社区的均衡布局,原则上保证撤并前的乡镇均拥有1 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体现服务贴近社区的原则。

  城镇社区的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米,实现服务半径覆盖规划居住用地。

  (2)综合设置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宜与其他非独立占地的社区级公共设施(Rc)综合设置。城镇地区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应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文体活动中心、社区生活服务中心等功能设施综合或临近设置,体现“四圈合一”的原则。农村地区宜结合现有“三室一点”进行综合配置。

  (3)功能整合

  新建社区应引导设施集中设置。已建社区建议整合社区养老服务资源,依托现有的养老机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助餐点、老年活动室等设施,不断丰富养老服务内容,建立以生活服务、保健康复、文体娱乐等功能为主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网络体系。

  6.3 社区老服务建设

  (1)完善社区各项设施适老化改造

  包括无障碍设施、公共空间设施、智能化设施等,完善提供老年人生活便利、安全保障的适老化设施体系。

  鼓励、扶持专业服务机构及其他组织和个人,通过信息化手段整合各类资源,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紧急救援、医疗护理、精神慰藉、心理咨询等多种形式的服务。

  (2)以积极老龄化营造社区乐龄环境

  以积极老龄化为指引,为老年人提供人性化、个性化的社区服务,营造社区归属感,使老年人有尊严的安享晚年,从而最大程度地给予老年人心灵的呵护,激发老年人的内在活力,让老年人老有所乐。

  七、 分街道规划导引

  7.1 平凉路街道

  1、机构养老设施

  规划远期取消4处现状机构养老设施(东海敬老院、普安养老院、阳普敬老院和新世纪养老院)。

  在待建1处街镇级机构养老设施,为夕阳美阁养老院,位于济宁路488号,规划占地面积为1968㎡,利用现状建筑改建,规划设置166张机构养老床位。

  2、社区居家养老设施

  2014年10月常住人口12.4万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筑面积需达到0.49万平方米。现状保留日间照料中心3处,助餐点5处,总建筑面积为0.14万平方米。规划新增2~3处二类设施(日间)和2~3处三类设施(助餐),新增总建筑面积为0.35万平方米。

  7.2 大桥街道

  1、机构养老设施

  现状保留7家现状机构(大桥街道敬老院、大桥社区老年公寓、舒雅园敬老院、惠仁养老院、康乃馨老年公寓、怡百康养老院、红枫养老院),总床位868张;远期取消3处(金秋敬老院、鑫光养老院、桃园春养老院);规划新增4家机构,总床位数为1198张。规划街道内养老床位共2066张。

  2、居家养老设施

  2014年底常住人口14.8万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筑面积需达到0.59万平方米。保留现状日间照料中心2处,助餐点3处,总面积为0.1万平方米。规划新增2~3处二类设施(日间)和3~4处三类设施(助餐),新增总建筑面积约为0.49万平方米。

  7.3 定海路街道

  1、机构养老设施

  现状保留3家养老机构(宏运敬老院、阳光养老院、海康敬老院),总床位413张;远期取消2处(爱光敬老院、佰祥馨苑养老院);规划新增7家机构,总床位数为2320张。规划街道内养老床位共2733张。

  2、居家养老设施

  2014年底常住人口10.9万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筑面积需达到0.44万平方米。保留现状日间照料中心1处,助餐点3处,总面积为0.05万平方米。规划新增2~3处二类设施(日间)和2~3处三类设施(助餐),新增总建筑面积约为0.39万平方米。

  7.4 江浦路街道

  1、机构养老设施

  现状无养老机构;规划新增1家机构,总床位数为173张。规划街道内养老床位共173张。

  2、居家养老设施

  2014年底常住人口9.2万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筑面积需达到0.37万平方米。保留现状日间照料中心1处,助餐点4处,总面积为0.08万平方米。规划新增1~2处二类设施(日间)和2~3处三类设施(助餐),新增总建筑面积约为0.29万平方米。

  7.5 四平路街道

  1、机构养老设施

  现状保留1家养老机构(四平路街道敬老院),总床位80张;规划新增1家机构,总床位数为86张。规划街道内养老床位共166张。

  2、居家养老设施

  2014年底常住人口10.8万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筑面积需达到0.43万平方米。保留现状日间照料中心1处,助餐点3处,总面积为0.06万平方米。规划新增2~3处二类设施(日间)和2~3处三类设施(助餐),新增总建筑面积约为0.37万平方米。

  7.6 控江路街道

  1、机构养老设施

  现状保留3家养老机构(控江路街道敬老院、新宇敬老院、红日养老院),总床位350张;规划新增1家机构,总床位数为85张。规划街道内养老床位共435张。

  2、居家养老设施

  2014年底常住人口9.9万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筑面积需达到0.39万平方米。保留现状日间照料中心1处,助餐点5处,总面积为0.06万平方米。规划新增2~3处二类设施(日间)和2~3处三类设施(助餐),新增总建筑面积约为0.33万平方米。

  7.7 延吉新村街道

  1、机构养老设施

  现状保留3家养老机构(延吉街道养老院、水丰敬老院、吉祥敬老院),总床位350张;在待建1家机构(延吉第二养老院),总床位数为285张。规划街道内养老床位共684张。

  2、居家养老设施

  2014年底常住人口8.4万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筑面积需达到0.34万平方米。保留现状日间照料中心2处,助餐点4处,总面积为0.24万平方米。规划新增1~2处二类设施(日间),新增总建筑面积约为0.1万平方米。

  7.8 长白新村街道

  1、机构养老设施

  现状保留2家养老机构(沁园春敬老院、高乐寿养老院),总床位350张;在待建1家机构(益晖新苑二期内在建敬老院),总床位数为126张;远期取消1家现状机构;规划新增1家机构,总床位数为400张。规划街道内养老床位共876张。

  2、居家养老设施

  2014年底常住人口7.0万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筑面积需达到0.28万平方米。保留现状日间照料中心1处,助餐点3处,总面积为0.07万平方米。规划新增1~2处二类设施(日间)和1~2处三类设施(助餐),新增总建筑面积约为0.21万平方米。

  7.9 五角场街道

  1、机构养老设施

  现状保留5家养老机构(五角场街道敬老院、世纪养老院、政民敬老院、市东敬老院、日月星养老院),总床位640张;规划新增2家机构,总床位数为127张。规划街道内养老床位共767张。

  2、居家养老设施

  2014年底常住人口14.1万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筑面积需达到0.56万平方米。保留现状日间照料中心1处,助餐点5处,总面积为0.18万平方米。规划新增2~3处二类设施(日间)和2~3处三类设施(助餐),新增总建筑面积约为0.38万平方米。

  7.10 五角场镇街道

  1、机构养老设施

  现状保留3家养老机构(五角场镇敬老院、新光敬老院、民星敬老院),总床位270张;规划新增1家机构,总床位数为200张。规划街道内养老床位共470张。

  2、居家养老设施

  2014年底常住人口14.7万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筑面积需达到0.59万平方米。保留现状日间照料中心1处,助餐点3处,总面积为0.07万平方米。规划新增3~4处二类设施(日间)和3~4处三类设施(助餐),新增总建筑面积约为0.52万平方米。

  7.11新江湾城街道

  1、机构养老设施

  规划在待建2家养老机构(新江湾城D5-4地块养老院、新江湾邻里中心D4-02地块),总床位数为492张。规划街道内养老床位共492张。

  2、居家养老设施

  2014年底常住人口3.4万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筑面积需达到0.13万平方米。保留现状日间照料中心2处,助餐点2处,总面积为1.12万平方米。

  7.12殷行街道

  1、机构养老设施

  现状保留12家养老机构(殷行街道敬老院、寿星敬老院、宏原敬老院、中原敬老院、民星第二敬老院、民星第三敬老院、民星第四敬老院、长恒养老院、慈心敬老院、夕阳红敬老院、中原新江湾敬老院、红星养老院),总床位1288张;规划新增1家机构,规划预留2家机构,总床位数为433张。规划街道内养老床位共1721张。

  2、居家养老设施

  2014年底常住人口16.9万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筑面积需达到0.68万平方米。保留现状日间照料中心1处,助餐点4处,总面积为0.09万平方米。规划新增3~5处二类设施(日间)和3~4处三类设施(助餐),新增总建筑面积约为0.59万平方米。


  杨浦区养老设施布局专项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为积极应对上海深度老龄化的趋势,构建适合上海特色的养老设施体系,提升城市养老服务的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满足多层次、多元化养老服务需求,实现养老服务均等化的目标,结合杨浦区实际建设情况和发展目标,特编制《杨浦区养老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14-2020)》(以下简称本规划),充分满足杨浦区人口老龄化趋势与养老服务需求实际,以构建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格局为目标,建成规模适度、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覆盖面广、满足多层次需求的养老设施空间格局。
  二、规划范围
  本规划范围为杨浦区行政范围,面积60.56平方公里。
  三、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期限为2014-2020年,展望户籍老年人口高峰值为2025年。其中近期为2014-2016年,中期为2017-2020年,远期展望至2025年。
  四、规划目标
  机构养老床位数(含普通养老床位数和老年护理床位数)达到预测高峰年户籍老年人口总量的2.5%以上。其中,老年护理床位数达到户籍老年人口总量的0.75%。鼓励全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的均衡布局、综合设置,打造15 分钟养老服务圈,实现社区全覆盖。
  五、 机构养老设施布局规划
  5.1 规模需求
  至2025年,预测杨浦区户籍老年人口达到峰值46.7万,按户籍老年人口2.5%的配置标准,规划全区养老设施床位数至少需要达到11675张。根据杨浦区分期户籍老年人口预测,规划至2020年,户籍老年人口为43.17万人,机构养老设施床位数需达到10793张。机构养老设施床均面积按30平方米/床标准设置,部分用地面积较小、建筑容量较低的地块床均标准可适当缩减。
  在机构养老床位数中,规划老年护理床位指标为户籍老年人口总量的0.75%,即机构养老床位数的30%。
  5.2 规划导引
  按照杨浦区各街镇城镇化水平、老年人口集聚特征与服务需求,对各项街镇机构养老设施布局给予空间导引,分为优化完善类和重点配置类两类政策区域,其中新江湾城街道、五角场街道、五角场镇街道为重点配置区,其他的各街道镇均为优化完善类。
  (1)优化完善类街镇主要是成熟城镇化区域,地区人口和需求相对稳定,需求较为集中,如江浦街道、殷行街道等。规划策略以完善补充为主。至少设置1 处养老机构。鼓励使用存量用地或通过混合使用方式举办养老设施。建议养老机构设置规模以小型、中型为主。
  (2)重点配置类街镇主要指下阶段发展人口导入重点区域,如新江湾城街道、五角场街道、五角场镇街道等。规划策略以重点配置为主。至少设置1 处独立占地的养老机构,床位数应高于全区平均水平。建议养老机构设置规模以中型和大型为主。
  5.3 布局方案
  到2020年,全区规划养老设施共61处,总建筑面积约30.31万平方米,按标准可建设机构养老床位数10945张,达到2020年预测户籍老年人口数的2.5%。主要包括:
  区级设施:规划保留1处,在待建1处,规划共建设养老床位数1200张;
  街道级设施:规划保留39处,在待建5处,既有规划落实1处,新增挖潜14处,现状取消10处。规划可建设养老床位数10749张。
  到2025年,全区规划养老设施共67处,机构养老床位数可达到11949张。
  六、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导引
  6.1 规模需求
  按照全区和各街镇的服务人口,确立社区居家养老设施总建筑面积。规划以常住人口数作为服务人口计算基数,并且形成五年动态评估机制,确保设施与需求的匹配。
  按照千人指标40㎡/千人计算,规划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筑面积总量需达到53000m2。
  6.2规划引导
  (1)均衡布局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应实现城镇与农村社区的均衡布局,原则上保证撤并前的乡镇均拥有1 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体现服务贴近社区的原则。
  城镇社区的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米,实现服务半径覆盖规划居住用地。
  (2)综合设置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宜与其他非独立占地的社区级公共设施(Rc)综合设置。城镇地区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应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文体活动中心、社区生活服务中心等功能设施综合或临近设置,体现“四圈合一”的原则。农村地区宜结合现有“三室一点”进行综合配置。
  (3)功能整合
  新建社区应引导设施集中设置。已建社区建议整合社区养老服务资源,依托现有的养老机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助餐点、老年活动室等设施,不断丰富养老服务内容,建立以生活服务、保健康复、文体娱乐等功能为主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网络体系。
  6.3 社区老服务建设
  (1)完善社区各项设施适老化改造
  包括无障碍设施、公共空间设施、智能化设施等,完善提供老年人生活便利、安全保障的适老化设施体系。
  鼓励、扶持专业服务机构及其他组织和个人,通过信息化手段整合各类资源,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紧急救援、医疗护理、精神慰藉、心理咨询等多种形式的服务。
  (2)以积极老龄化营造社区乐龄环境
  以积极老龄化为指引,为老年人提供人性化、个性化的社区服务,营造社区归属感,使老年人有尊严的安享晚年,从而最大程度地给予老年人心灵的呵护,激发老年人的内在活力,让老年人老有所乐。
  七、 分街道规划导引
  7.1 平凉路街道
  1、机构养老设施
  规划远期取消4处现状机构养老设施(东海敬老院、普安养老院、阳普敬老院和新世纪养老院)。
  在待建1处街镇级机构养老设施,为夕阳美阁养老院,位于济宁路488号,规划占地面积为1968㎡,利用现状建筑改建,规划设置166张机构养老床位。
  2、社区居家养老设施
  2014年10月常住人口12.4万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筑面积需达到0.49万平方米。现状保留日间照料中心3处,助餐点5处,总建筑面积为0.14万平方米。规划新增2~3处二类设施(日间)和2~3处三类设施(助餐),新增总建筑面积为0.35万平方米。
  7.2 大桥街道
  1、机构养老设施
  现状保留7家现状机构(大桥街道敬老院、大桥社区老年公寓、舒雅园敬老院、惠仁养老院、康乃馨老年公寓、怡百康养老院、红枫养老院),总床位868张;远期取消3处(金秋敬老院、鑫光养老院、桃园春养老院);规划新增4家机构,总床位数为1198张。规划街道内养老床位共2066张。
  2、居家养老设施
  2014年底常住人口14.8万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筑面积需达到0.59万平方米。保留现状日间照料中心2处,助餐点3处,总面积为0.1万平方米。规划新增2~3处二类设施(日间)和3~4处三类设施(助餐),新增总建筑面积约为0.49万平方米。
  7.3 定海路街道
  1、机构养老设施
  现状保留3家养老机构(宏运敬老院、阳光养老院、海康敬老院),总床位413张;远期取消2处(爱光敬老院、佰祥馨苑养老院);规划新增7家机构,总床位数为2320张。规划街道内养老床位共2733张。
  2、居家养老设施
  2014年底常住人口10.9万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筑面积需达到0.44万平方米。保留现状日间照料中心1处,助餐点3处,总面积为0.05万平方米。规划新增2~3处二类设施(日间)和2~3处三类设施(助餐),新增总建筑面积约为0.39万平方米。
  7.4 江浦路街道
  1、机构养老设施
  现状无养老机构;规划新增1家机构,总床位数为173张。规划街道内养老床位共173张。
  2、居家养老设施
  2014年底常住人口9.2万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筑面积需达到0.37万平方米。保留现状日间照料中心1处,助餐点4处,总面积为0.08万平方米。规划新增1~2处二类设施(日间)和2~3处三类设施(助餐),新增总建筑面积约为0.29万平方米。
  7.5 四平路街道
  1、机构养老设施
  现状保留1家养老机构(四平路街道敬老院),总床位80张;规划新增1家机构,总床位数为86张。规划街道内养老床位共166张。
  2、居家养老设施
  2014年底常住人口10.8万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筑面积需达到0.43万平方米。保留现状日间照料中心1处,助餐点3处,总面积为0.06万平方米。规划新增2~3处二类设施(日间)和2~3处三类设施(助餐),新增总建筑面积约为0.37万平方米。
  7.6 控江路街道
  1、机构养老设施
  现状保留3家养老机构(控江路街道敬老院、新宇敬老院、红日养老院),总床位350张;规划新增1家机构,总床位数为85张。规划街道内养老床位共435张。
  2、居家养老设施
  2014年底常住人口9.9万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筑面积需达到0.39万平方米。保留现状日间照料中心1处,助餐点5处,总面积为0.06万平方米。规划新增2~3处二类设施(日间)和2~3处三类设施(助餐),新增总建筑面积约为0.33万平方米。
  7.7 延吉新村街道
  1、机构养老设施
  现状保留3家养老机构(延吉街道养老院、水丰敬老院、吉祥敬老院),总床位350张;在待建1家机构(延吉第二养老院),总床位数为285张。规划街道内养老床位共684张。
  2、居家养老设施
  2014年底常住人口8.4万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筑面积需达到0.34万平方米。保留现状日间照料中心2处,助餐点4处,总面积为0.24万平方米。规划新增1~2处二类设施(日间),新增总建筑面积约为0.1万平方米。
  7.8 长白新村街道
  1、机构养老设施
  现状保留2家养老机构(沁园春敬老院、高乐寿养老院),总床位350张;在待建1家机构(益晖新苑二期内在建敬老院),总床位数为126张;远期取消1家现状机构;规划新增1家机构,总床位数为400张。规划街道内养老床位共876张。
  2、居家养老设施
  2014年底常住人口7.0万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筑面积需达到0.28万平方米。保留现状日间照料中心1处,助餐点3处,总面积为0.07万平方米。规划新增1~2处二类设施(日间)和1~2处三类设施(助餐),新增总建筑面积约为0.21万平方米。
  7.9 五角场街道
  1、机构养老设施
  现状保留5家养老机构(五角场街道敬老院、世纪养老院、政民敬老院、市东敬老院、日月星养老院),总床位640张;规划新增2家机构,总床位数为127张。规划街道内养老床位共767张。
  2、居家养老设施
  2014年底常住人口14.1万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筑面积需达到0.56万平方米。保留现状日间照料中心1处,助餐点5处,总面积为0.18万平方米。规划新增2~3处二类设施(日间)和2~3处三类设施(助餐),新增总建筑面积约为0.38万平方米。
  7.10 五角场镇街道
  1、机构养老设施
  现状保留3家养老机构(五角场镇敬老院、新光敬老院、民星敬老院),总床位270张;规划新增1家机构,总床位数为200张。规划街道内养老床位共470张。
  2、居家养老设施
  2014年底常住人口14.7万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筑面积需达到0.59万平方米。保留现状日间照料中心1处,助餐点3处,总面积为0.07万平方米。规划新增3~4处二类设施(日间)和3~4处三类设施(助餐),新增总建筑面积约为0.52万平方米。
  7.11新江湾城街道
  1、机构养老设施
  规划在待建2家养老机构(新江湾城D5-4地块养老院、新江湾邻里中心D4-02地块),总床位数为492张。规划街道内养老床位共492张。
  2、居家养老设施
  2014年底常住人口3.4万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筑面积需达到0.13万平方米。保留现状日间照料中心2处,助餐点2处,总面积为1.12万平方米。
  7.12殷行街道
  1、机构养老设施
  现状保留12家养老机构(殷行街道敬老院、寿星敬老院、宏原敬老院、中原敬老院、民星第二敬老院、民星第三敬老院、民星第四敬老院、长恒养老院、慈心敬老院、夕阳红敬老院、中原新江湾敬老院、红星养老院),总床位1288张;规划新增1家机构,规划预留2家机构,总床位数为433张。规划街道内养老床位共1721张。
  2、居家养老设施
  2014年底常住人口16.9万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筑面积需达到0.68万平方米。保留现状日间照料中心1处,助餐点4处,总面积为0.09万平方米。规划新增3~5处二类设施(日间)和3~4处三类设施(助餐),新增总建筑面积约为0.59万平方米。